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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德纲出庭拿原告开涮 法院认定不构成诽谤罪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5日10:38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郭晓明)昨天,郭德纲(blog)被师傅杨志刚起诉诽谤的案件在大兴法院宣判。当天上午,郭德纲在大兴法院对原告“开涮”一番后,拿到了无罪判决。 昨天上午,郭德纲早早来到法院,笑眯眯地坐在被告席上等待宣判。由于杨志刚采取的是刑事自诉,这意味着一旦罪名成立,郭德纲将面临牢狱之灾。对此,记者询问郭德纲是否对判决有把握,郭德纲笑着绕圈子,“我没有赌徒心理,不猜测结果。我相信法律,都按法律走吧。”记者追问在被告席上有什么感觉,郭德纲又拿法庭上的牌子开玩笑,“你看我这边是‘被告人’,对方是‘原告’,我这里起码有个‘人’。感觉不错。” 杨志刚和他的律师庞标昨天都没有到庭。快9点时,郭德纲大声说了句,“都9点了,怎么原告还不敢来呢?”此后,法庭决定缺席宣判。 法院认为,经查郭德纲在网络上发表文章,“虚构了时任文化馆馆长的杨志刚用公款报销装修自己的房屋及与女同事同居的事实”,但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郭德纲的上述行为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因此无法构成诽谤罪要件。据此,法院判决郭德纲无罪,并且驳回杨志刚提起的民事诉讼。 听到结果,郭德纲和旁听席上的徒弟们一起鼓掌相庆。“谢谢大伙了,让大家担惊受怕的。”郭德纲对围上来的记者说,“人生原本如此啊,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对于杨志刚,郭德纲连称“遗憾”,“终归念他老人家以前对我挺好的。” 听说郭德纲即将出书,记者问书中是否会保留《我叫郭德纲》中的争议部分。郭德纲回应不会删除。记者问,“法院已经认定内容是虚构,还敢写上吗?”郭德纲笑着说,这不都没事了吗?随后,郭德纲绕开记者,签收判决后离开。快出法庭时,他头也不回地喊了一句,“谢谢媒体朋友。” 记者庭下联系到杨志刚的律师庞标,他认为判决“很荒唐”。庞标说,判决只提到一句达不到“情节严重”,这个判断的前提就是郭德纲做错了,否则就不存在是否严重的问题。另外庞标说,杨志刚对该案的一审不抱希望,因此才没有到庭,此后他们肯定会上诉。 -案件回放 2006年3月7日,郭德纲在自己的博客上发表了名为《我叫郭德纲》的文章,文中写到一位文化馆馆长用公款装修自己房子,与女同事同居等细节。而郭德纲的师傅杨志刚就是在1991年被任命为红桥区文化馆馆长。去年6月,杨志刚以郭德纲犯诽谤罪为由,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请求法院判令郭德纲犯诽谤罪,同时停止侵害,公开道歉,消除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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