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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德纲出庭拿原告开涮 法院认定不构成诽谤罪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5日10:38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郭晓明)昨天,郭德纲(blog)被师傅杨志刚起诉诽谤的案件在大兴法院宣判。当天上午,郭德纲在大兴法院对原告“开涮”一番后,拿到了无罪判决。

  昨天上午,郭德纲早早来到法院,笑眯眯地坐在被告席上等待宣判。由于杨志刚采取的是刑事自诉,这意味着一旦罪名成立,郭德纲将面临牢狱之灾。对此,记者询问郭德纲是否对判决有把握,郭德纲笑着绕圈子,“我没有赌徒心理,不猜测结果。我相信法律,都按法律走吧。”记者追问在被告席上有什么感觉,郭德纲又拿法庭上的牌子开玩笑,“你看我这边是‘被告人’,对方是‘原告’,我这里起码有个‘人’。感觉不错。”

  杨志刚和他的律师庞标昨天都没有到庭。快9点时,郭德纲大声说了句,“都9点了,怎么原告还不敢来呢?”此后,法庭决定缺席宣判。

  法院认为,经查郭德纲在网络上发表文章,“虚构了时任文化馆馆长的杨志刚用公款报销

装修自己的房屋及与女同事
同居
的事实”,但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郭德纲的上述行为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因此无法构成诽谤罪要件。据此,法院判决郭德纲无罪,并且驳回杨志刚提起的民事诉讼。

  听到结果,郭德纲和旁听席上的徒弟们一起鼓掌相庆。“谢谢大伙了,让大家担惊受怕的。”郭德纲对围上来的记者说,“人生原本如此啊,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对于杨志刚,郭德纲连称“遗憾”,“终归念他老人家以前对我挺好的。”

  听说郭德纲即将出书,记者问书中是否会保留《我叫郭德纲》中的争议部分。郭德纲回应不会删除。记者问,“法院已经认定内容是虚构,还敢写上吗?”郭德纲笑着说,这不都没事了吗?随后,郭德纲绕开记者,签收判决后离开。快出法庭时,他头也不回地喊了一句,“谢谢媒体朋友。”

  记者庭下联系到杨志刚的律师庞标,他认为判决“很荒唐”。庞标说,判决只提到一句达不到“情节严重”,这个判断的前提就是郭德纲做错了,否则就不存在是否严重的问题。另外庞标说,杨志刚对该案的一审不抱希望,因此才没有到庭,此后他们肯定会上诉。

  -案件回放

  2006年3月7日,郭德纲在自己的博客上发表了名为《我叫郭德纲》的文章,文中写到一位文化馆馆长用公款装修自己房子,与女同事同居等细节。而郭德纲的师傅杨志刚就是在1991年被任命为红桥区文化馆馆长。去年6月,杨志刚以郭德纲犯诽谤罪为由,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请求法院判令郭德纲犯诽谤罪,同时停止侵害,公开道歉,消除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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