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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德纲打赢法庭“诽谤”官司却输掉“道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5日17:12  生活新报
郭德纲打赢法庭“诽谤”官司却输掉“道德”

郭德纲感谢疲惫的律师

  “都9点了,这原告怎么还不敢来呢?”昨日上午9时,郭德纲(blog)边走向被告席,边摊开双手,对在场记者大声说,他的表情显得对自己与“师傅”杨志刚的诽谤罪官司信心十足。果然,半小时后北京大兴法院一审判决,虽然郭德纲在《我叫郭德纲》一文中虚构了杨志刚用公款装修房子、和女同事同居等事实,但现在证据不足以证明郭德纲的行为达到了情节严重,所以他的行为不构成诽谤罪。

  官司源于师徒对骂

  昨日,大兴法院首次进行网上庭审直播,记者通过直播了解到,杨志刚、郭德纲这对师徒结怨于“对骂”。杨志刚退休前担任红桥区文化馆馆长,郭德纲曾与其一同在该文化馆工作。退休后,杨志刚接受采访时披露,被告人郭德纲在文化馆工作期间,模仿领导签字报销个人费用近一万元及两度娶妻并育有一子。为此,2006年3月7日,郭德纲在自己的博客上发表了一篇名为《我叫郭德纲》的文章,文中披露了该馆长用公款装修自己房子,与女同事同居等个人隐私。2006年6月8日,自诉人杨志刚以郭德纲犯诽谤罪为由,向大兴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人承担诽谤罪刑事责任,并采取公开道歉的方式。

  虚构事实但不严重

  昨日上午9时左右,北京市大兴人民法院对于“杨志刚指控郭德纲诽谤罪”作出了一审判决。该判决认为,“经查郭德纲在网络上发表文章,在文章中虚构了时任文化馆馆长的杨志刚用公款报销装修自己的房屋及与女同事同居的事实,但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郭德纲的上述行为达到了严重(程度)。故被告郭德纲的行为不构成诽谤罪。”由于原告杨志刚昨日没有出庭,所以记者尝试与杨志刚进行联系,但杨志刚的原单位天津红桥区文化馆的一位工作人员拒绝向记者透露其联系方式。截至发稿,记者始终没有联系到杨志刚本人。

  证据不足救了老郭

  这场历时近一年的官司,终于有了定论,听到判决,郭德纲显得心情大好。被问到如何看待判决中认定他虚构杨志刚用公款装修房子、和女同事同居等内容,他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大笑着说:“不是都从网上弄下去了吗,以后准备出书。”这样做,他就不怕再次当被告吗?郭德纲表示:“不怕。法院不都认定我无罪了吗!”记者追问他是否觉得证据不足救了他,他狡猾地表态:“我相信法律。”不过他也觉得打官司太牵扯精力,本来早上8点就要进剧组拍戏的,现在要等这事了了才可以专心拍戏了。可杨志刚说还要告他,郭德纲却一点都不怕:“这是他的问题了,他连法院都不信任,那还相信谁,这是法制社会啊!”

  赢了官司输了什么?

  “郭德纲诽谤师傅案”曾经炒得沸沸扬扬,昔日师徒也因此多次怒目相向。该案曾一度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炮轰郭德纲的网友认为郭德纲成名就忘本,而众多“钢丝”则力挺郭德纲,认为是杨志刚借机炒作。就在大兴区人民法院刚刚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不久,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晓原就在自己的博客中撰写了一篇题为《郭德纲赢了官司,却输了“道德”》的博文。刘晓原律师认为,法院已经认定了郭德纲部分言论存在虚构,虽然因“情节不够严重”而赢了官司,但从道德层面来看,郭德纲虚构事实对自己原来的老师加以“攻击”,“不能不说郭德纲已经忘记了社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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