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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台铭被曝10年前同居绯闻 郭董自认是逢场作戏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4日07:59 新京报
郭台铭妻子在世的时候绯闻很少(资料图片) 本报综合报道台湾首富郭台铭最近又有倒霉事,和某周刊记者臧家宜恐吓勒索案还没审查完,台湾某报又翻出他10年前绯闻,称其背着老婆和陈崇美同居5年,并被拍下性爱录像带。前日郭董终于出来放话,坦言自己不是圣人也非贤人,“做生意逢场作戏在所难免。”他还自曝陈崇美是他在酒廊认识的上班小姐,并否认曾同居五年。对此陈崇美辩护律师林美伦称,陈崇美绝对不是酒店小姐。 郭董: 男人谁没有逢场作戏过 郭董前日对媒体放话,他原本考虑对方女孩子声誉,但媒体却说陈崇美是淑女。郭台铭承认,十多年前他做生意应酬,在一家叫做紫禁城的酒廊认识陈崇美,当时逢场作戏而且付了钱,没有“同居五年”这件事。 郭台铭说,他创业时,上酒家、上舞厅、上酒廊,不见得是必备,但必须要会。他强调,自己并非圣人、贤人,做生意逢场作戏在所难免。他还问在场男性:“男人谁没有逢场作戏过?”结果现场真的有二个人举手,郭台铭只好致意说:“我钦佩你们。”引发哄堂大笑。另外,郭台铭还称现在有报纸选择这时候爆料,就是要影响某周刊记者臧家宜勒索案。他说,他相信司法公正,也希望媒体不要当帮凶。 陈崇美律师: 她绝对不是酒店小姐 当年替陈崇美辩护的律师林美伦前日则反驳指出,郭台铭的说法和她当年所了解的事实有相当差距,她说陈崇美当年在永昌证券担任股市分析师,是专业人士,“绝对不是酒店小姐”,郭台铭这样讲对陈崇美是二次伤害。林美伦表示,郭台铭和陈崇美的关系,当年高院的判决书上写得相当清楚,“郭台铭说在酒店认识陈崇美,让人以为陈崇美是风尘女子,郭台铭这种说法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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