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乐经纪人就“乐蓝恋”事件发表声明(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2日12:37  新浪娱乐
耿乐经纪人就“乐蓝恋”事件发表声明(附图)

耿乐和柯蓝亲密共餐

  新浪娱乐讯 耿乐(blog)柯蓝(blog)被拍到亲密同居照,相恋传闻曝光,耿乐经纪人委托新浪娱乐发表声明,声明全文如下:

  某报记者未作任何采访,杜撰“耿乐证实‘乐蓝恋’”一文,于 2007年5月11日登载于该报网络版,由此在网络大量转载。

  该记者亲口承认作假,但视为自然,拒绝道歉。

  各司其职,敬业为劳动者之本份,付出可视为自然。所以遭遇跟踪、偷拍,艺人可以不报怨,但回应与否有如记者提问与否,个人自由。身为记者,保证新闻真确性也属自然----不可愚弄公众和同业媒体,此乃基本操守。

  在此,请此记者公开向公众道歉。我方保留法律追诉权。

  声明: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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