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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清告重庆某报侵权终审胜诉 获赔11万余元(图)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9日13:53 扬子晚报
原央视女主持文清将重庆某报诉至法院 因被报道《车祸后不接电话也不赔偿 央视主持人文清跩什么》,原央视女主持文清将重庆某报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重庆某报赔偿文清10万元精神损失费后,报社方面向北京市一中院提出上诉。记者获悉,北京市一中院昨天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据悉,重庆某报因在文娱版面刊登《车祸后不接电话也不赔偿 央视主持人文清跩什么》的报道,被曾经担任过中央电视台女主持人的文清诉至法院。文清指责该报向社会公众散布虚假新闻,使其名誉权受到严重侵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06年12月一审认定该报社发表的文章构成名誉侵权,并判决该报赔偿文清各项费用共计11万余元。报社在一审败诉后,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 黄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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