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贾平凹嫖娼被抓 爆料网友被疑别有用心(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3日11:13  生活新报
传贾平凹嫖娼被抓爆料网友被疑别有用心(图)

贾平凹

  昨日凌晨1时许,一位自称“人民警察”的网友在天涯网站舞文弄墨及天涯杂谈中爆料著名作家贾平凹嫖娼被抓,以写字充抵罚金后由家人接走。一时间,这一传闻被网友纷纷转载,各种猜测也甚嚣尘上。不过,贾平凹随后对此事进行了辟谣。

  网友爆嫖娼 写字抵罚金

  该网友自称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派出所民警,在爆料帖中其称:“我是西安市南院门派出所的一名警察,近来发生的一件事情,令我对中国作家产生绝望:著名作家、西安文联主席贾平凹(右图),在西安嫖娼被抓。”他记述道:“在我所在的南院门派出所,贾平凹自己要求交罚款,被警方拒绝,并打算通知西安的媒体来派出所采访。贾平凹主动要求为大家写字,考虑到老贾的字最近很值钱,办案人员同意了他的请求,有关人员准备了纸张笔墨,贾平凹写了一夜的字,充交罚金。天亮后,贾平凹电话通知家人拿来图章,逐一盖了印章,才尴尬地走出派出所。”

  该网友还大发感慨:“这是一名年轻的警察,眼睁睁看到的一幕。我曾经是文学爱好者,也曾经阅读和搜集了贾平凹的所有著作。但,眼前这个为嫖娼而被抓,写了一夜的字而充交罚金的人,难道真的就是我们心目中的文化精英?著名作家?文坛领袖?”在帖子结尾,他还义正词严地表示了对贾平凹本人和当代文坛的绝望:“贾平凹,你就这样,把自己糟蹋,再把我对你的崇拜撕碎!贾平凹,你太不爱自己,也不尊重自己的职业!”

  老贾发声明 造谣惹的祸

  由于该网友说得言之凿凿,很多网友都是一笑置之,而更多网友认为此消息不可信。一位自称学法律出身的网友一一分析了帖子的可疑之处,指出“人民警察”虽然说得煞有介事,但对贾平凹嫖娼事件的时间、地点等均是语焉不详,因此其真实性要大打折扣;其次,不仅派出所不可能立即通知媒体采访,贾平凹也没有理由主动要求为民警写字盖章落下把柄,该网友如此诋毁贾平凹,只可能是别有用心。

  对于该网友的说法,记者昨日致电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派出所核实,工作人员一律以“不知道”为由拒绝了采访。昨日11时,贾平凹授权华商网发表了严正声明,称这是一篇漏洞百出的造谣之词,凡是有点常识的网友都可以看出是一个假消息。贾平凹还表示,刊登此帖的天涯论坛和狗仔网作为国内有影响的网络传媒,未经核实就刊登此帖,是很不负责任的,不排除采取法律手段追究谣言发布者、天涯论坛和狗仔网法律责任的可能。

  □相关链接

  内地文坛“独行侠”

  贾平凹(原名贾平娃),陕西丹凤人,1952年2月21日出生。西北大学中文系毕业,现为专业作家。

  贾平凹喜吃杂粮野菜,不动膏粱腥荤。平生无什么特别嗜好,唯独喜爱每日转动笔杆子,硬使当今文坛浪飞潮涌,无日安宁始心足。国外人士均誉他为中国内地文坛的“独行侠”。著有小说《废都》、《白夜》、《油月亮》及散文《大洼地一夜》、《黄土高原》等。

  贾平凹获奖作品众多,包括1978年短篇小说《满月儿》获首届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1984年《腊月·正月》获第三届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1987年中篇小说《天狗》(blog)获《中篇小说选刊》优秀作品奖等。本报记者 陈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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