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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版税高敏一怒上法庭 出版社正在妥善解决中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5日15:38  新闻晚报

  “跳水皇后”高敏两年前一本自传,经由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此后几个月内,高敏奔波签售宣传,却至今没有拿到版税。两年的“催讨”无果,她愤然诉诸法律,并将事情的经过写在自己的博客上,一时间,“跳水皇后”被拖欠版税的传闻遍布网络。记者经由多方渠道联系高敏,高敏仍通过友人表示自己不愿接受采访,该说的博客上已经说尽。随后记者又联系到上海文艺出版社总编辑郏宗培,他语带无奈地说:“个中有许多内情。不过双方正在沟通,相信能得到妥善处理。”

  【起因】

  写自传做签售分文未收

  “《追梦》是我用两年时间完成的一本回忆,许多朋友问我在哪里能买到《追梦》,我一直没有回答。我和这本书的出版者:上海文艺出版社的问题已经到只能上法庭才能解决的程度……”高敏一篇如此开头的博客,在网络上激起了千层浪,她称:“2005年4月9日,我的代理人与上海文艺出版社的代表杨葵签订了一份《图书出版合同》。该合同约定:上海文艺出版社将为我出版《追梦》一书,并于2005年7月15日前出版该作品。2005年7月9日,上海文艺出版社组织我在北京SOGO百货店举行了第一次的图书签售仪式;2005年7月17日,上海文艺出版社又组织我在北京西单图书大厦与广大读者见面,举行了第二次图书签售仪式;2005年8月11日,我配合被告在上海书展现场再次进行了《追梦》的签售。前后在全国一共举行过9场签售活动。按照双方合同的约定,截止到2005年10月15日,上海文艺出版社应支付我版税,但直到今天,上海文艺出版社分文未付。”

  【发展】

  起诉出版社恶意拖欠

  高敏还自称,自己的代理人多次与上海文艺出版社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交涉,并多次打电话给上海文艺出版社总编辑郏宗培,要求上海文艺出版社依照合同约定支付报酬,但上海文艺出版社却以种种理由拒绝给付,因此“经过近一年半的等待和考虑,我最后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高敏在博客中透露:“7月我的案子将在上海第一中级法院开庭!我起诉上海文艺出版社有三个目的:终止与上海文艺出版社签定的五年合同,要求上海文艺出版社向我道歉,要求上海文艺出版社按照合同和法律的规定支付应当支付而分文未付的费用。”

  对于将此事公布于众,高敏也宣称她的心理压力很大:“今天一天我都挺消沉的,不敢去看自己的博客,所以一刻都不想让自己安静下来。吃完晚饭,不得不安静下来面对今天博客的反应时,我才鼓起勇气坐下来看大家的评论。”

  律师:高敏希望能和解

  高敏的律师,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起淮则表示:“高敏积极履行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但上海文艺出版社至今未向高敏支付一分稿酬。立案前,高敏委托代理人与上海文艺出版社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交涉,并多次打电话给出版社总编辑,要求出版社依照合同约定支付稿酬,立案后,高敏仍然委托我多次与出版社法律部廖主任联系沟通,希望能够和解。直到昨天下午,高敏还跟我通话,希望再做努力,看看被告能否有点诚意,争取早日结束此案。”

  张起淮还表示:“廖主任也承认,高敏在合同履行至今没有任何过错,售书款已经进了社里的账户。因此我认为,本案被告的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理当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回应】

  别有内情当交学费

  当记者联系到上海文艺出版社总编辑郏宗培时,忙于公务正各处奔波的他首先表示:“这件事情双方代理人正在妥善处理中。据廖主任汇报,解决问题的难处好象不在高敏处,因为她的两个代理人分别提出了索要30万元和5万元的律师费,远远高出了诉讼请求的标的,也是高敏诉讼请求中没有的要求。”

  沉默良久,郏宗培说道:“其实,这件事情事出有因,是当时筹建中的我社在京营销机构一雇员———抱歉我不便公布他的名字———自说自话签了合同,上面没有我的签名,就表明了我的不同态度。这个机构没建立就胎死腹中,此人也早就解雇了。而关于高敏这一笔稿费,我们认了,权当为我社两年前在改制过程中的一个挫折而付出的学费吧。”

  对于高敏在博客上激烈控诉的“郏宗培扬言说‘你想告就告去吧’”,郏宗培啼笑皆非地说:“与高敏联系的都是在京人员,我根本未曾和高敏通过电话,何来扬言一说,她先生倒是和我通过两次电话,谈得还可以的,我表明了付酬的肯定态度。后来不知何故,就没有联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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