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首例博客侵权案终审判决 女演员肖琼败诉(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1日15:58  新闻午报
首例博客侵权案终审判决女演员肖琼败诉(图)


  女演员肖琼(blog)(原名胡肖琼)揭露导演杨义巢(blog)“潜规则”,杨义巢状告肖琼博客侵权案在经历了长达10个月的诉讼后,近日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被告删除博客上的《不得不这样吗?》等文章;在判决生效的7日之内在其博客上向原告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昨日,官司胜诉的杨义巢在京面见媒体,谈及引起争议的暧昧短信“想你进来”,杨义巢解释是想让肖琼带资金进组。

  起诉缘由不堪家人蒙羞

  10个月来首次公开面对媒体的杨义巢心情不错,如释重负的他道出了起诉的初衷。他说,在社会闯荡多年,面对铺天盖地的口诛笔伐,他可以不在乎,但不能让70多岁的父母蒙羞。“离开老家十多年了,这么多年我都是报喜不报忧,我置身于丑闻的风口浪尖,我相信父母是知道的,但他们没给我打电话,我也不知道该如何给他们解释。”杨义巢还透露,这事闹得最凶的时候正值他筹拍的电视剧《画家村》开机,无法面对剧组同仁的尴尬也激发了他起诉肖琼的欲望。“起诉后,我才给剧组同仁说明情况,以免尴尬。还有一些多年不见面的朋友,也从四面八方打电话说‘我终于知道你的消息了’,让我哭笑不得。”

  法院判决歧义短信不构成“性暗示”

  在这起博客侵权案中,对杨义巢最为不利的是一组暧昧短信,其中杨所写的短信“不妨碍想你”、“不想出去,想你进来”、“就是让我的想落到实处”等很容易让人误解。法院在调取并查实了去年7月26日至8月5日间的肖琼与杨义巢的短信内容,认定虽然从一般社会公众认知的角度评判,原告用词较为亲昵,语句晦涩,可能使人产生歧义,但尚不足认定原告向被告发出了性暗示,而被告在博客上发表的文章,使用了带有人身攻击性的言辞,使原告的名誉受到了贬损。

  杨义巢她背后有炒作智囊团

  对于那段暧昧的短信,杨义巢对其真实性不持异议,但他称那些短信用语只是诗人所使用的调侃语言,“想你进来”是指想让肖琼带资金进入剧组,把这个“想”落到实处。“她家境非常富裕,家里人是民营企业家,在以往的交往中有过沟通,当时正巧《画家村》开机,资金的确有些短缺,我希望她带资金进来。”杨义巢还表示,“暧昧”并不是坏的字眼,是一种境界,有品位的人才能享受到。杨义巢透露,其实他早已有女朋友,此事也未影响到他们的感情,“因为她相信她的男友是优秀的”。

  杨义巢还表示,他有证据证明肖琼的背后有炒作智囊团,但还没等到需要出示证据的时候。“这10个月,我把她背后的所有的东西都搞清楚了,有娱乐策划人在帮她炒作。他们的目的就是要把大家的注意力转移到另一件事上去,我说了就会中了他们的圈套。我想肖琼现在最恨的人不是我,而是那个策划人,那个人最终也会浮出水面。”杨义巢还表示,即使要说,也要等到他的《画家村》播出以后。此话一出,不免让人质疑两人是否在唱双簧,借此炒作,杨义巢说:‘这种双簧的代价也太大了,绝对不可能,我怎么也不能置自己的名誉于不顾。”

  肖琼不服他一直都在说谎

  记者随后致电肖琼,对于终审判决的执行情况,她表示会听律师的安排,而且马上会在博客上发表自己对此事的看法,“我会一直发表我的想法,这点他阻止不了我”。肖琼还表示,早料到杨义巢会来这么一手,也会想到判决的结果,“我当时向法院申请将我们三个月的短信全都调出来,但后来他们却只调出了其中一个月的短信,这对我来说是很不公平的”。

  谈及杨义巢提及的幕后智囊团帮忙炒作说、带资金进组说等,肖琼一口否认,并称杨义巢满嘴谎言。“我到现在还是‘北漂’,哪有人来策划包装我?杨义巢老说和我不熟悉,又怎么知道我的家庭背景?他年纪比我大,比我世故,但他一直都在说谎,真让我失望。”肖琼还表示,作为想进组的演员,主动跟导演问候很正常,但她从未和杨义巢探讨过带资金进组的事情。

  链接

  【各执一词的暧昧短信】

  肖琼:最近你好忙吧?

  杨义巢:哈哈,不妨碍想你。

  肖琼:哪天等你有空出来聚吧。

  杨义巢:不想出去,想你进来。

  肖琼:戏还是要8月15日开吧?

  杨义巢:当然了,拍戏又不是儿戏。

  肖琼:我有希望和您一起合作吗?

  杨义巢:你不进来,如何合作?

  肖琼:什么叫进来?

  杨义巢:就是让我的“想”落到实处。

  【事件回放】

  ①2006年8月24日,女演员肖琼在博客上发表题为《不得不这样吗?》的博文,称电视剧《画家村》导演杨义巢对其“性暗示”,因她没有按导演的暗示做失去了在《画家村》出演角色的机会。此博文引起强烈反响。

  ②2006年9月28日,杨义巢将肖琼告上法庭,该案也是演艺圈首例博客侵权案。

  ③2006年12月18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杨义巢胜诉,要求肖琼删除相关博客、道歉、并赔偿1万元。肖琼不服判决,于12月26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④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在经过大量调查取证后,于今年6月中旬做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本报记者|黄笑宇|文|王旭华|图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