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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钰曝性丑闻成被告 当事人“小霞”索赔1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7日02:20  新闻晨报

  晨报记者葛志浩通讯员李鸿光 3年前,曾向媒体爆出猛料“导演黄健中性丑闻”的张钰(blog),日前被“丑闻”所涉及的当事人“小霞”告上了静安法院。目前,该案件已被法院正式受理。

  原告谢小姐诉称,张钰于2003年年底向媒体爆料“导演黄健中

性丑闻”事件,还称持有黄健中隐私录音带,证明2002年6月1日黄健中在家中当着她的面与“小霞”发生了性关系。2004年1月,本市一家媒体便刊登了关于“张钰首度公布与小霞合影”的一篇报道。此后,由于该报道被众多媒体转载、报道,而所谓的“张钰与小霞合影”也广为流传,这给谢小姐及其家人带来了巨大精神压力和痛苦,严重影响了谢小姐的工作和生活。

  谢小姐认为,张钰为达到个人目的,将与她的合影公布并捏造事实,让人以为自己就是“导演黄健中性丑闻”中进行性交易的一方——“小霞”;而刊登报道的报社也在没有核实、未征得本人同意前提下,就擅自将那张照片刊出,违背了最基本的道德原则。据此,她要求张钰及本市某报社为其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精神损害费5万元。

  今年4月4日,为了提起这场诉讼,谢小姐还专门委托江苏盐城市公证处进行“证据保全”,并当着公证人员面,在网上保全了5份证据,内容涉及谢小姐形象被当做“小霞”传播、张钰向媒体公布的那张照片等等。

  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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