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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夫小子解约追踪 功夫之星剧组:选手说法不实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3日01:45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张学军)本月早些时候,获得“2006功夫之星大赛”全国总冠军的谷尚蔚和其他获奖者在京宣告要与原经纪公司集体解约并预备诉诸法律讨说法。昨天,大赛的组织者对此作出回应,称谷尚蔚所言有诸多不实之处。

  功夫小子谷尚蔚称,进入功夫之星大赛36强的选手与公司签署了为期6年的合同,内容包括电影、电视和舞台演出,以及唱片、广告等方面。公司还承诺,2006年功夫之星全球前18强的选手还可以参与电影《少林僧兵传奇》的拍摄。但比赛结束后,这些承诺全部如泥牛入海。

  对于“集体解约”的说法,大赛组织者透露,事实上,所谓闹解约的选手当中只有作为冠军的谷尚蔚一人尚未解约,而其他选手此前已经和公司实施解约。而且当时与谷一起开发布会的所谓的8强,其实基本不在18强范围,真正的8强现在大都在公司签约发展,这次所谓的“解约事件”其实就是谷尚蔚想借机进行个人炒作。

  “这件事情本身和‘少林寺’根本没有关系。”功夫之星文化发展公司执行董事傅敏说,“当初在操作功夫之星大赛的时候,功夫之星文化发展公司正在注册之中。所有的选手是临时与少林寺文化(登封)传播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的合约,而按照合同规定,一旦注册成功选手的关系立即从上海分公司转过来。事实上,‘少林寺’只是本着弘扬民族文化而成为发起方之一,和选手们并不存在经济关系。”

  功夫之星文化发展公司董事长万荣表示,谷尚蔚虽然是冠军,但是在后期的包装中,发现谷尚蔚年龄偏大,才艺和表演欠佳,不适合走演艺路线。在《少林僧兵传奇》中,他的形象和剧组需要的和尚形象不符合。作为年轻人的谷尚蔚有些太急于求成,在中国众多想当功夫明星的人当中,能成为李连杰(blog)吴京这样的屈指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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