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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迷质疑颁奖礼透明度 帮尚雯婕打抱不平败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1日07:4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早报讯(记者吴晓铃)歌迷状告《音乐风云榜》短信欺诈案近日终于有了结果。9月2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宣布原告败诉,胜诉的风云榜主办方北京光线昨(10)日接受采访时低调表示,他们会从此事中吸取教训,在以后的颁奖典礼中采用更好的评选机制,来增加颁奖礼的透明度。

  今年2月11日,北京光线传媒公司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公告,宣布4月中旬在北京举行“第七届音乐风云榜颁奖盛典”,并在评选规则中称,“最受欢迎男女歌手(港台地区、内地)奖项完全由歌迷投票的方式产生”,而“歌迷的投票方式为手机短信投票”。4月8日“第七届音乐风云榜颁奖盛典”举行,主办方公布了俞思远(blog)李宇春(听歌,blog)周杰伦(听歌)S.H.E(听歌)分获内地、港台地区最受欢迎男、女歌手奖,但并未公布4名得奖歌手以及尚雯婕(听歌,blog)马天宇(听歌,blog)等另外16位候选歌手的短信得票情况。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参与投票的部分歌迷和主办方较上了真,认为不公布候选选手的最终短信票数涉嫌暗箱操作,并以“消费者权益遭到侵犯”为由,一举将光线告上了法庭。此后,双方在法庭上你来我往,各执一词。但首次开庭仅几分钟,法院便以“原、被告之间并未形成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关系,起诉法律关系不正确”为由,驳回原告起诉。随后,歌迷再以“原、被告之间有合同关系,公布投票数量是被告的义务”为由,上诉至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案件的原告为自称参与投票的歌迷乔某,称“被告承诺在4月8日颁奖典礼上公布歌手的票数”,但并未履行承诺,并出示了投票记录。在9月20日终审判决中,法院认为原审法院据所查明的事实、所予裁定并无不当,且原告证据不足,最终宣布维持原判。

  长达几个月的官司尘埃落定,光线传媒并没有大松一口气。昨日公司品牌部总监王嫦春接受采访时表示,这件事也让风云榜长了教训,“虽然时间耽误了几个月,但却提醒我们在以后更好地设置评选机制、更注重颁奖典礼的透明度。”

  历来在音乐颁奖礼当中,“最受欢迎男女歌手”奖项的竞争就格外激烈,然而最终奖项归属只有一个,在马天宇、尚雯婕的歌迷质疑“黑幕”的同时,俞思远、李宇春的歌迷们却认为评选结果十分合理。王嫦春同时提醒歌迷,在维护自己喜欢的偶像时也应保持理智和客观,否则不但给自己平添事端,也给偶像带来不必要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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