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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德纲诽谤杨志刚一案再判无罪 杨继续申诉(图)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2日10:18 城市快报
郭德纲和杨志刚 快报讯(记者 娄跃星)官司闹了一年多之后,日前,相声演员郭德纲(听歌,blog)被诉诽谤杨志刚一案在北京市一中院终审宣判,法院驳回了杨志刚的上诉,裁定维持郭德纲无罪的判决。杨志刚的代理律师庞标对记者表示,杨志刚方面对此结果不认同,今日,他将前往北京市一中院继续申诉。 郭德纲与杨志刚的官司始于去年。当时因为郭德纲在网络上发表《我叫郭德纲》一文,称自己在天津市红桥区文化馆认了一名老师,因当事人健在,故隐其姓名称其“馆长”。 郭德纲称,“馆长”曾用公款装修房子,与女同事同居。时任文化馆馆长的杨志刚起诉郭德纲,认为郭德纲犯有诽谤罪。今年4月4日,大兴法院一审判定郭德纲虚构了杨志刚用公款装修、与女同事同居等做法,但不构成诽谤罪。一审宣判后,原告杨志刚对此判决结果表示不服。他强调,法院已经认定郭德纲确实虚构了不实之词,郭德纲的行为给自己泼了脏水。同时,在列举了判决书上的种种疑点后,杨志刚委派自己的律师于4月12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书。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大兴法院认定的事实正确,判定郭德纲没有对杨志刚指名道姓地攻击,情节不足以构成诽谤罪,因此驳回了杨志刚的上诉,维持大兴法院的判决。 杨志刚的律师庞标告诉记者,这个官司的终审结果让杨志刚方面和他本人都不能接受,他向杨志刚提供了三个方案:“第一种是法院已经认定郭德纲虚构事实,即便郭德纲不道歉,杨志刚也得到了洗清,就可以到此为止;第二种是转为民事案件申诉,提出要求郭德纲方面赔礼道歉;第三种则是按照审查监督程序继续进行,同时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庞标表示,经过商量之后,杨志刚选择了第三种方案,把官司打到底,“12号我会去北京一中院继续申诉,如果接下来判决还未做出改变,我们会向高级法院和最高级法院申诉。” 杨志刚本人昨日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对判决结果也颇为无奈:“没什么意思,这件事我已经什么都不想说了。法院的判决虽然是定了,但是大伙儿心里都清楚怎么回事。”至于迄今为止不少媒体仍将杨志刚称为郭德纲的师傅,杨志刚对这种说法也十分不感冒:“无所谓了,爱怎么着怎么着吧,反正从离开天津开始我们就没有这种关系了。” 郭德纲的经纪人王海表示,他们对审判结果没有任何意见,郭德纲目前有很多工作在身,会以工作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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