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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米经纪公司将起诉福建某整形医院为讨说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9日18:13  新浪娱乐

  福建某整形医院在未与著名化妆师吉米(blog)及其所属经纪公司北京有凤来仪达成协议,签署正式合同的情况下,私自在福建某媒体发表了一篇广告性极强的新闻,并且该新闻内容纯属伪造,对吉米和经纪公司造成了严重的名誉损害,虚假的新闻内容也欺骗了广大的读者,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在与福建某整形医院和福建某媒体多次交涉后,均没有就此事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在经过考虑后,吉米经纪公司决定为吉米讨个说法。

  网络转载捅出侵权案

  11月13号

福建某媒体发表了一篇名为“‘首届海峡美容之星’星光灿烂造型大师吉米、福建
名模
、羌族金花先后助阵”的新闻,迅速被各大网站转载。

  在文章中,多次提到著名化妆师吉米主动联系福建某整形

医院愿担任形象代言人,并且吉米还通过经纪人透露准备专程到该院体验Botox“一针瘦脸”、烤瓷牙与彩光嫩肤……

  吉米的经纪公司董事长汪子琦小姐在网上看到转载的新闻后,立即与发表该新闻的某媒体联系抗议他们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在没有准确了解当事人情况的时候,发表这样的新闻出去,是对艺人本身是一种侵权行为,是一种对广大消费者的欺骗行为。吉米经纪人李小姐也多次与海峡整形医院负责人联系,在合同没有最后谈妥的情况下,将这样一个广告性极强的新闻发布出去为自己做广告是一种极度可耻的行为。

  当事人做回应

  记者从吉米经纪公司了解到,事件发生后,他们已经多次联系过福建某整形医院与福建某媒体要求他们对此次事件做出补偿,可到目前为止都没有就此事做出任何回应。吉米的经纪公司告诉记者,他们很早之前确实与该整形医院有过洽谈,可是到目前为止双方并没有就代言达成协议,也就是说,吉米根本就没有代言这家整形医院,而福建某媒体却在新闻中写到吉米已经代言,从新闻稿来看,纯粹就是一篇广告性极强的软文,可以看出是该整形医院与该媒体广告上有合作,但是拿艺人的号召力和公信力打广告的行为,他们表示非常的气愤,他们要求该媒体立即登报公开道歉,可是该媒体却没有任何回应,而这家整形医院也没有就此事做出任何表示。

  汪小姐还告诉记者,她已经多次与撰写该篇报道的记者林涛联系,对方态度还非常强硬,报纸做为一个公性力很强的媒体都做出这样的事情来,以后还如何让大家信服。

  目前他们已经决定要为吉米讨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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