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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玫向传播“潜规则”传闻网站发出律师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7日08:22  新闻晨报

  晨报记者彭骥

  正式发出律师信

  署名“演员丁军”披露女导演胡玫(胡玫吧)“潜规则”的帖子,让刚宣布筹备电影《红楼梦》的胡玫“工作重心”转移。胡玫先是屡发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要起诉诽谤者“丁军”。对于丁军、武丹丹夫妇称网络上的“丁军”为“李鬼”的喊冤,胡玫表示接受,但是,“潜规则”故事已广为流传,对此,她再度行动。

  昨日,胡玫告诉记者,她委托的律师集团已于昨日正式向首发“潜规则”谣言的上海、北京、广州十家网站送交联合署名的律师信,要求“删除侮辱诽谤胡玫导演的谣言,维护胡玫导演权益”。胡玫还透露,律师信发出后,她的维权行动就进入了法律程序:“几天后,还将在北京管辖法院进行正式起诉。”

  庭下和解不可能

  但是,胡玫表示暂时不透露被起诉的网站名字,据了解,上海几家网站昨天也并未收到胡玫律师的律师信。

  胡玫还表示目前不愿意让律师接受任何采访,因为此前的取证、调查阶段都是“秘密进行”的:“因刚刚进入司法程序,有些异地网站尚未收到律师信,所以详情不便透露。律师不便接受采访。”她只是透露,此事要进入法律程序就要准备一系列确凿证据和文件,比如为首发网站网页保全证据、制作公证材料等,这些工作近期很快就能全部完成。对于这场即将到来的“法律战”,胡玫方面似乎部署周密、志在必得。面对“庭下和解的可能性有多大”的提问,她明确表示几乎没有可能性:“这件事情不是娱乐圈炒作,而是一起网络诽谤,恐怕不经过法律程序很难和解。”

  希望案件成案例

  先是丁军,再是网站,向来低调的胡玫此次为何抓住“潜规则”如此大动干戈?

  胡玫提到了“潜规则”事件后的“炒作说”,斥责不少人把事关自己名誉的诽谤事件看作“娱乐圈为某个电视剧的八卦炒作”,甚至只传播“‘丁军’的爆料”,却置自己和丁军后来的声明于不顾,这让她相当不满:“谣言可能天天会有,但不经过网站传播就不会造成对当事人的重大伤害。这已构成对我的名誉侵权和重大人格伤害,网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我希望这个案件最终成为一个案例,使公众知道,即使在可以隐身的网络世界,发帖可以隐身,但网站无法隐身,所以必须对随意毁谤他人负责!我一向喜欢光明正大,没有什么难为人道的苦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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