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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巧巧频陷“代言门”才赢官司又遭美容侵权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5日03:15 重庆晚报
照片被无辜用作卵巢保健广告,金巧巧( blog)打官司大获全胜。昨日她对记者透露,去年法院判决获赔26万,目前已收到第一笔赔款10万余元,但她又得到消息,某酒店的色情美容服务又非法使用上了她的形象,她呼吁所有艺人联合起来维权! 一审: 经济损失赔偿36元 2006年10月,一则由金巧巧“代言”的广告不断出现在东北某报上,极具诱惑的广告词配上容光焕发的明星图片,似乎在告诉女性,金巧巧就是服用这种保健品后才在三十余岁“高龄”仍然青春永驻。 去年7月,金巧巧忍无可忍将北京某公司与东北某报告上法庭。她表示该报登载了北京某公司的药品广告,先后22次登载广告语“爱巢更年轻”,宣传卵巢保养,并使用了自己照片。该广告未经允许侵犯肖像权,以女性生殖器官保健为内容,容易使大众误解明星个人有相关健康问题。随后北京海淀区法院判决该报刊登赔礼道歉声明,给付经济损失36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二审: 侵权者赔偿26万 但金巧巧不服判决,随即提出上诉。到了去年年底,北京市一中院认定赔偿数额应考虑侵权者的获利程度,两被告共同赔偿金巧巧经济损失、精神抚慰金共计26万元。近日金巧巧在博客透露,“终于收到了某报赔付我侵犯肖像权案件的赔付款106350元!” 昨日下午,记者连线金巧巧,她正在杭州录制新专辑。她表示:“如果任何厂商都可以把演员的照片用来做宣传而不必承担责任,不花费费用,那今后谁还花钱聘请艺人做广告?艺人的照片在网上多得很,艺人的利益谁来保证?”她还透露,“前段时间有网友说我的照片被用在浙江某酒店美容美发店的招牌上,据说还提供色情服务,这都哪儿跟哪儿啊!” 昨日她还提到,生产厂家至今对判决不理不睬,已过法院规定的期限,“晚上我的律师将和他们交涉,再不赔钱,只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随后记者致电北京某公司的生物部,接电话的小姐则表示无可奉告,“这个我不方便回答你,你去问金巧巧呀!” 记者 隆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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