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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小刚代言楼盘质量出问题 业主要告其欺诈(图)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31日10:22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冯小刚(资料图片) 早报讯“入住一年多,就因为房子质量问题,我们不断地和物业开发商交涉,我觉得这和当初冯小刚导演在为该房产代言宣传片中说的不太一样。”29日下午,居住在北京通州区月亮城堡的业主张先生表示,因为他购买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他已向朝阳区法院申请立案,要告代言此房产的冯小刚欺诈。 张先生于2006年9月9日购买了该小区一套复式精装修住房,2006年11月16日入住。“当时我们看到了冯小刚导演为该房地产代言的宣传片,感觉这里的居住环境还不错,就决定购买了。”张先生说,但在入住之后,他就发现房屋存在“空调设计不合理”、“墙壁渗水”、“地板凸起”等多处问题。其间物业对他家房屋存在的问题进行过多次维修,但一直未能彻底解决。 “所以,我想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张先生说,上个星期他通过代理律师到朝阳区法院立案,但他告的并不是开发商,而是为月亮河房产代言的著名导演冯小刚。张先生告诉记者,他认为冯小刚导演在宣传片中的宣传和实际不符,导致其购房受了损失。冯小刚的代理律师张女士则表示,目前他们还没有收到法院的传票,她相信法院会对此事做出一个公正的判决。 □律师说法 告代言人缺乏法律依据北京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赵永煊律师认为,业主状告广告代言人缺少法律依据。赵律师表示,广告法是要求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以及广告主对发布的商品质量问题承担责任,要保证做出的承诺和表述都是真实的。而广告代言人的法律地位是不明确的。如果在代言中代言人所看到的都是真实的、没有存在任何质量问题的,就不能说其所做的广告与事实不符。业主无法要求代言人对其进行赔偿。 (据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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