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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丽娟打4折“飞的” 状告某媒体索赔30万(图)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1日07:39 东方早报
杨丽娟(资料图片) 早报记者 李云灵 昨日,杨丽娟状告南方某媒体损害名誉权并索赔30万元一案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杨丽娟也从兰州赶至广州出庭。昨天记者拨通杨丽娟手机,彩铃依然是刘德华( 听歌)的歌。她透露自己是乘飞机赴广州的,她妈妈则坐火车,不过她马上强调机票“是打了4折的”。据悉,该案并未当庭宣判,将择日再审。 据杨丽娟代理律师李天天介绍,案件于昨日进行了非公开审理。至于胜算有多少,曾自信“100%”的李律师昨日谨慎地称:“无法估计。”不过李律师始终袒护杨丽娟,称她只是因为对刘德华爱得过分执著便遭人唾骂,无法堂堂正正地生活。同时,她再次强调自己只是发挥律师职能,不怕别人说她炒作。而被告的代理律师表示:“在法院没有给出判决前,不方便回应。” 昨日下午5时,记者致电刚结束庭审的杨丽娟,她的语气平和,说话滴水不漏,只字不提庭审。杨丽娟叹着气说:“我们都没什么钱,来这趟真不容易,都是好心人给凑的钱。”她这次是和妈妈以及一名社区阿姨一起来广州,“我身体不好,就坐飞机提前一天来。妈妈和阿姨坐火车9号中午到的。”接着她急忙补充:“我的机票是打了4折的机票。来一趟的费用太高了,我这两天就要回去。下次开庭也不一定能来,太贵了。”而对于这场官司的结果,杨丽娟回应:“我只是想单纯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其他的事情我也不考虑,不要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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