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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丽娟状告《南方周末》案开庭 称要告刘德华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1日10:19  扬子晚报

  曾经因疯狂追星而家破人亡的刘德华(杨丽娟状告《南方周末》案开庭称要告刘德华 听歌)粉丝杨丽娟,日前将《南方周末》告上法院,称该报于2007年4月12日所发表的《你不会懂得我伤悲》一文严重侵害了她及其家人的名誉权,要求《南方周末》恢复其名誉、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同时索赔30万元。昨日,该案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进行了不公开审理。在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杨丽娟表示对胜诉充满信心。杨母还向记者透露,她们接下来要起诉刘德华。

  三份诉状索赔30万

  据了解,杨丽娟起诉状一共有三份,其中一份原告为母亲陶菊英,另外两份的原告则是杨丽娟本人。起因是在2007年4月12日第10版《南方周末》以《你不会懂得我伤悲》为标题发表了一篇关于杨丽娟事件的文章。陶菊英和杨丽娟称,文章完全置原告的隐私与名誉而不顾,严重侵害了她的隐私权、名誉权,要求《南方周末》恢复其名誉、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并赔偿杨丽娟、杨丽娟的母亲陶菊英、杨丽娟的父亲杨勤冀每人各10万元,共30万元。

  杨丽娟的代理律师李天天是上海一家知名律师事务所的女律师。在该案起诉之初,李天天曾在某媒体解释了她代理该案的缘由:“杨丽娟是个弱女子,在道德的立场上,她受到过度指责,被众人唾骂,这对她是不公的。现在是法制社会,杨丽娟和其家人的名誉受到了损害。从专业的角度,这个案子胜诉的可能性比较大。”此外,李天天还表示考虑到杨丽娟母女经济困难,暂时不考虑收取律师费。

  杨丽娟称有胜诉信心

  昨天上午8点半,记者赶到越秀区法院,恰在法院门口看到了杨丽娟,此时她正焦急地拿着手机走来走去,嘴里念叨着“人找不着了”,显得非常不安。而在不远处,记者看见一位拄着拐杖的妇女,她就是杨丽娟的母亲陶菊英。当记者准备进入法庭旁听时,忽然被法院工作人员告知此案因涉及个人隐私不公开审理。上午的庭审一直进行到12点多,在律师陪伴下杨丽娟手捧厚厚的资料走出法院大门,她看起来面色苍白,眼睛还红红的。她表示“这案子我们肯定能赢,相信法院会公正判决”,随后匆匆离去。而杨丽娟的律师李天天则表示,由于该案仍在审理中,不方便接受采访。

  下一个要告刘德华

  昨天在采访中,杨丽娟的母亲陶菊英还向记者透露她们接下来会起诉刘德华。“我们全家人的不幸都是由他引起的。”陶菊英愤怒地说。陶菊英表示刘德华曾在媒体上说杨丽娟“不忠不孝”给杨丽娟的父亲杨勤冀造成很大心理压力,才会导致杨勤冀跳海身亡。他们认为刘此举是侵犯了杨丽娟的名誉权,要求刘德华在“同等范围内赔偿名誉损失”。据悉,该案现在还没有在法院正式立案,陶表示可能还会选择在广州起诉。

  有记者问到,“杨丽娟之前称一直爱刘德华,现在又要起诉他,是不是现在已经不爱他了,开始恨他了?”陶菊英想了很久,说:“她(杨丽娟)肯定是恨刘德华,但是十几年一直对着这张熟悉的脸,还是不会轻易放弃的。”

  南方周末不做回应

  面对被起诉,《南方周末》法律顾问郭光东曾在今年2月份在接受某媒体采访中表示,“只不过是媒体碰到的一个很平常的小案子,既然诉状来了我们就按正常程序应诉……就是在炒作,挺无聊。”不过昨日,记者在开完庭后没有采访到南方报社方面的代理人。 邬 科

刘德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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