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文化部副部长称汤唯广告符合规定即可播出(图)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4日09:49 金羊网-新快报
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资料图片) 新快报(blog)讯 (记者 肖萍 余亚莲 张英姿 陈琦钿 廖颖谊 陈红艳)在昨天的中外记者集体采访会上,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在回应“汤唯()一些广告是否被禁”的提问时说,我认为,只要符合中国的广告管理的有关规定,我想这些都应当是被允许的。 周和平表示,机构的变化,特别是国务院组成部门的变化是一件非常慎重的事情,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在经过认真讨论、认真调研的基础上产生的,对文化部门没有实行大部门的管理,也是经过各方讨论之后得出的结论。 他认为,部门的分设和合设各有利弊,还需要在工作试点中进一步摸索,“我认为现在这个方案是一个比较好的方案”。 在采访中,周和平得屡屡面对没有“大文化部”的尴尬——“影视文化方面的问题,请找广电总局采访”。 采访开始半小时,就有记者问:“去年一年以来中国的影视界市场基本上是由中国国产的影视主打,打破了以往国外电影控制的局面,这个局面会不会一直保持下去?国产影视有没有与国外影视竞争的实力?” 周和平表示:“影视方面的事情文化部门是不分管的,这个职能在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所以这个问题还不好回答,非常抱歉。” 随后不断有记者在提问中涉及影视文化。一位澳洲记者问电影《色,戒》是否被认为是不正当的、汤唯的一些广告是否被禁止播出。周和平称,我认为,只要符合中国的规定,符合中国的广告管理的有关规定,我想这些都应当是被允许的。此后他又补充道,关于《色,戒》的问题,可以找广电总局做采访。 而当一名澳门记者再次触及影视文化问题,问“文化部以什么标准界定色情与高雅?扣子解到第几粒才算色情?”时,周和平不禁笑了:“又是影视和电影、电视方面的问题。就这件事情,我了解广电总局对此曾经都有严格的规定,你可以研究这些规定就可以了。”
【汤唯吧】
【发表评论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