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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小刚代言楼盘引官司 消费者购房发现问题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9日11:47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早报讯 北京市朝阳法院28日向外通告,该院受理了一起消费者起诉导演冯小刚侵权的纠纷案。原告张先生诉称,2006年8月,他见到冯小刚为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言的广告,在其鼓动下,耗资160余万元购买了该项目的一套住宅。 入住后原告发现,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存在严重的质量瑕疵,致使原告及其家人无法正常生活与居住。在原告多次找到被告协商而遭推托不理的情况下,原告表示,只得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损失8万元人民币,并向原告赔礼道歉。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晓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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