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庆魁从诈骗公司拿1000万 律师:应该全部交回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5日06:3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麻烦大了!内蒙古警方昨日证实,何庆魁涉嫌非法获得600万元收入,而这还不包含何庆魁儿子所说的400万元的电视赞助费用。律师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这1000万都属非法收入,应该全部交回!

  记者昨天追访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万里大造林专案组”时,一位值班警官却反击了何庆魁日前所说并没有拿600万的说法,称专案组调查出的何庆魁获利600万元,是专指何庆魁从万里大造林公司提取的林地销售利润、形象代言费,并不包含400万元电视剧赞助费。而按照律师的意见,这笔400万元电视剧赞助费也属于赃款,何庆魁应该积极配合警方全部退还。这意味着卷入万里大造林案的何庆魁可能要退还1000万元。

  前日,何庆魁儿子何树成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一再强调,何庆魁并没有从万里大造林公司董事长陈相贵获得600万元,只获得拍摄电视剧《圣水湖畔》的400万元赞助费,和他记不清楚的部分形象代言费(有媒体报道称这笔费用是100万元)。同时,何树成还向媒体否认何庆魁担任万里大造林公司名誉副董事长,以及何庆魁从万里大造林公司提取20%林地销售利润一事。

  但是,本报记者昨天向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万里大造林专案组”了解最新情况时,一位自称姓宋的值班警官却有新鲜说法。宋警官表示,何庆魁方面把400万元电视剧赞助费说成是警方追缴的600余万元一部分,完全是胡扯,因为这600余万元是专指何庆魁从万里大造林公司提取的林地销售利润、形象代言费,并不包含陈相贵提供给何庆魁拍摄电视剧《圣水湖畔》的赞助费。宋警官特别强调,司法审计显示,何庆魁从万里大造林公司提取的林地销售利润、形象代言费达600余万元。其中,打到何庆魁银行卡上的现金有197万元。

  至于案情最新进展,宋警官称不方便透露,但他证实,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投资群众的经济损失,公安机关将加大工作力度,继续依法全力追缴涉案款项。而内蒙古警方快将向检察院提起公诉。至于何庆魁到底有没有参与万里大造林公司的策划、经营、管理,宋警官称他们正在搜集证据,目前不方便发表意见。

  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主任施杰律师表示,警方查明万里大造林公司既然是非法经营手段非法吸纳社会公众资金,那么何庆魁从中获得的形象代言费和400万元电视剧赞助费,都属于赃款,应该退还。加上警方追缴的600余万元林地销售利润、形象代言费,这意味着何庆魁可能要退还1000万元。同时,施杰律师还表示,如果查明何庆魁参与了万里大造林公司的策划、经营、管理,何庆魁退钱以后,还将承担刑事责任。

  昨天,记者多次拨打何庆魁和他儿子何树成的手机,企图获得他们的最新说法,但都显示关机。不过,对于陈相贵提供给何庆魁拍摄《圣水湖畔》的400万元赞助费,何树成前天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已经退不出来了”。“《圣水湖畔》的确也赚了一些钱,但是都花了,高秀敏花了一部分,我爸爸(何庆魁)也花了一部分。钱都花了,肯定退不出来。400万元赞助费用于电视剧拍摄后,现在更退不出来。”何树成前天向记者表示,实际上陈相贵赞助该剧,他们也给予了回报,比如让陈相贵在《圣水湖畔》中演了个角色,还以字幕鸣谢的方式回报了陈相贵公司。

  本报记者 彭志强(blog) 为您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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