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警方要求何庆魁退款488万元 并非简单形象代言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03日03:4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作为万里大造林案件的重要涉案人员何庆魁,能否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退出数百万元涉案资金,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在强大的法律震慑下,4月28日下午,何庆魁携其子何树成等来到内蒙古公安厅万里大造林专案组,配合警方调查取证,并表示将退还涉案资金。目前,警方已认定何庆魁一人应退的涉案资金数额为488万元,并要求他在两个月内还清钱款。目前何庆魁表示,他已答应并开始筹款。 并非简单的形象代言 经警方核查,何庆魁、高秀敏与陈相贵于2003年就签订了“合作开发百万公顷大造林工程”的《合同书》。《合同书》明确约定何庆魁、高秀敏参与万里大造林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拥有20%的林地销售利润,何、高二人开始从万里大造林公司提取利润分成。2005年7月1日后,何庆魁、高秀敏分别与陈相贵签订了形象代言协议,又以形象代言劳务费的名义从万里大造林公司提取款项。截至案发,万里大造林公司共向何庆魁与高秀敏支付916万元。 警方表示,现有证据说明,何庆魁参与了万里大造林公司部分宣传经营活动,何庆魁与万里大造林公司并不是简单的形象代言关系,而是相互利用的关系。陈相贵正是借着何庆魁等人的名人效应,把万里大造林公司的非法经营活动搞得这么大,诓骗了全国3万多购林群众。 退款金额已经确定 目前,警方已认定何庆魁一人应退的涉案资金数额为488万元。据万里大造林专案组负责人介绍,何庆魁主动与警方接触后,表示对自己过去的言行有所悔悟,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工作,尽快清退涉案资金。何庆魁同时给警方出具了退款计划。警方对此表示欢迎,但同时强调仅有退款保证是不够的,何庆魁必须在两月之内退款。对于警方为什么要求何庆魁退488万元,内蒙古英南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若冰分析:“看来警方不认为何庆魁与高秀敏属于法定婚姻关系。否则,何庆魁应退的涉案资金数额不会是目前这个数字。” 据新华社
【发表评论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