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钰遭爆料照片主人公索赔 法庭择日做出判决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07日16:00  北京晚报

  本报上海记者站专电 向媒体报料娱乐圈潜规则的女演员张钰(blog),因提供了所谓的与导演黄健中进行性交易女子 “小霞”的照片,被该照片的主人谢小姐告上法院,5日,上海静安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诉状中,谢小姐要求张钰及上海某报社为她恢复名誉,并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害费。

  张钰曾在2003年年底向媒体报料 “导演黄健中性丑闻”事件,并称持有隐私录音带证明黄健中当着自己的面与一个叫“小霞”的女子发生了性关系。2004年1月12日,第二被告某报社刊登了 《张钰首度公布与小霞合影》一文,提供了张钰与“小霞”的合影照片。原告谢小姐表示,实际上该照片是张钰探班时与她在外景地的合影,自己与张钰仅仅是同学关系,与黄健中导演根本不认识。

  经过两轮辩论后,法庭宣布,因张钰未到庭,法院无法对本案进行调解,将择日作出判决。 李鸿光 江南 J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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