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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莎名誉侵权案开庭 再为“博客门”事件道歉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3日01:35 信息时报
金莎和林俊杰“爱的宣言”。 时报记者 龙成关 摄 时报讯 (记者 叶毅) 歌手斯琴格日乐( 听歌 blog)诉金莎( 听歌 blog)名誉权案昨日(6月12日)上午在北京东城法院公开审理。作为被告的金莎却现身广州出席一个网络歌唱大赛的活动评委,她拒绝回应“泼妇门”官司,不过就近日被指扮粉丝在博客自己夸自己一事,再度道歉。 金莎之前因在博客以“当女歌手变成泼妇”为题称遭到斯琴格日乐辱骂,“泼妇门”升级对簿公堂。之前有消息指金莎会出庭做证,她对此否认说:“我今天在这里作评委,不太清楚这件事。”再追问有关“泼妇门”的事情时,就被其助手挡架,称只回答与活动有关的问题。而有关“博客门”猛夸自己的事,金莎再度道歉,“真的很不好意思,那时候自己还是年少无知,希望大家原谅我。” 此外,和金莎一起担任评委的林俊杰( 听歌 blog),坦言虽然大家是师兄妹但是仍是有尴尬。
【金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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