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艳芳母亲官司败诉“独吞”遗产愿望落空(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7日16:01  生活新报

  据报道,持续5年的已故香港女艺人梅艳芳(听歌)1亿元遗产案16日裁决,法庭判“梅妈”覃美金败诉,梅艳芳的遗嘱有效。

  84岁的梅妈覃美金败诉后,只能每月领取遗嘱所定的7万元生活费。

  梅艳芳生前立下遗嘱及信托基金,每月给母亲7万元生活费,其余则分别给外甥、侄儿做教育基金,又将物业赠送给好友刘培基等。不过,梅妈一直坚称,梅艳芳是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签订的遗嘱,故法庭应判遗嘱无效,希望独得亿元遗产。

  法庭审讯的争执点,在于梅艳芳生前成立的信托基金是否有效。梅妈指梅艳芳签订遗嘱时,正在养和医院留医,健康逐步变差,怀疑她在精神状态不佳的情况下,在遗嘱及信托基金上签的名。而被告一方,即汇丰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妙境佛学会及刘培基则指出,虽然梅艳芳当时正服抗抑郁药,但神志清醒。法庭最终判梅妈覃美金败诉,梅艳芳的遗嘱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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