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易中天否认买别墅拒付中介费 称该报道失实(图)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1日16:02 新民晚报
易中天 本报讯 (记者 夏琦)买500多万元的别墅,拒付13万中介费——一篇《易中天(blog)买别墅赖中介费》的报道将易中天再次推上风口浪尖,不过这次引来的,只是一片批评之声。易中天昨晚向记者发来传真,称该报道失实,“太有才了,能写小说”。 该报道称,去年10月,易中天由厦门前埔一家房地产中介业务员张小姐带去看一套价值500多万元的别墅,当时签了看房协议。在看房时易中天被房东认出,之后易中天绕过中介直接与房东交易,并拒付13万元的中介费。中介工作人员因此曾到易中天住宅楼前拉横幅要中介费,横幅上写着“易中天,还我血汗钱!”但未能讨到中介费。消息传出后,跟往常一样,“挺易派”和“倒易派”又发生了口水战,不过与以往不同的是,指责易中天不讲诚信的“倒易派”似乎占了大多数,易中天甚至因此被一些网友叫成了“易跳跳”。 看到此消息后,记者立即向易中天核实此事。易中天表示将书面回复。昨晚,他向记者发来传真,称该报道为“未经核实的一面之词”。易中天在回复中列举了该报道的几处失实。首先带他们看房的根本不是报道中所称“鑫东龙”公司的张小姐,而是“鑫东鑫”的吴先生。“张小姐和她所在的公司,只做了两件事情:向我们要钱,对媒体编谎。” 易中天表示,当时他们的确是从吴先生处得知有这套房子,但房主既没有售房意向,也没有委托任何中介公司,所以当初只好放弃。后来是自己的一位朋友,正巧与房主同一行业,有很多共同的朋友,便主动斡旋,并于去年11月中旬,专程从北京飞到厦门,并将已调离厦门工作的房主请回,才促成双方见面,并最终购得此房。由于吴先生提供了信息,所以他们超标准向其所在的鑫东鑫公司支付5000元信息费。 据报道,鑫东龙的张小姐表示,易中天的妻子当时签订了一份《房产求购委托书》,也就是说,之后无论易中天方面通过何种途径与房东成交,都必须支付2.5%的中介费。对此,易中天表示,他们只是签了一份《看房书》,“既然认定我们签了《委托书》,完全可以依法起诉嘛,为什么不呢?为什么要一而再、再而三地采取非法律手段呢?很简单,就因为不上法庭还能混淆视听,一上法庭就会真相大白。”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