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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娱乐讯 继状告南方某报新闻报道名誉侵犯之后,杨丽娟又用同一理由将“大嘴”宋祖德( blog)告上法庭。前天上午此案开庭。
据杨丽娟母女诉称,2007年2月至4月期间,宋祖德在其三个博客上各写了三篇文章,分别是《刘德华( 听歌)的粉丝杨丽娟,别再出来丢脸了!》、《揭露刘德华粉丝杨某之父死因真相》、《强烈呼吁兰州公安拒绝给刘德华粉丝杨某签证》。宋祖德言辞激烈,用“垃圾”、“大便”、“丑八怪”等词语形容杨丽娟。
起诉状要求宋祖德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在宋的三个博客上刊登不少于500字的道歉文章,持续刊登两年;删除那三篇文章;赔付原告共计15万元人民币。在法庭辩论阶段,宋祖德的代理律师称,宋祖德的行为不但没有错,还是见义勇为。(仔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