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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金剑辉)歌手张杰( 听歌 blog)在两个选秀节目间的“跳槽”让他一直背着一个官司。昨日,有消息称,法院二审认定上腾公司与张杰2004年9月1日签订的协议合法有效,张杰败诉,要向上腾公司赔偿50万元。
2004年,张杰参加上腾公司主办的“我型我秀”选秀活动并获得冠军。同年9月1日,两者签订协议。但2007年4月14日,张杰报名参加了2007“快乐男声”活动,并发函要求与上腾解约,理由是原东家“雪藏”自己。同年5月3日,张杰与天娱公司签订了演艺经纪合同。一个月后,上腾公司将张杰告上法庭。
昨日败诉消息出来后,记者第一时间联系到了天娱公司负责张杰唱片宣传的女孩,该女孩表示张杰会怎么作回应她不太清楚,不过张杰应该已经有对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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