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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已尘埃落定的谭静案又起风波,美人已逝,照片却上了美容医院的广告。谭静母亲因此将登广告的美容门诊部告上法院,要求其赔偿损失5万元,并登报赔礼道歉。此案昨日在越秀区法院开庭。
美容门诊爆“不可能是自杀?”
引发官司的文章分别登在广州某报5月4日的C07版上和博美门诊部的网站上。
该报的广告题为《广州博美惊天曝(爆)料:谭静不可能是自杀???谭静死前五天赴广东面部整形协会博美分会进行整形手术》,广告约占三分之一版面,配了一张谭静术后手里拿着一罐抽出的脂肪,微笑面对镜头的照片,并详细回顾了谭静死前15天到美容门诊部整容及咨询的全过程。
另一篇登在博美医院的网站上的文章题为《广州博美整形惊天曝(爆)料:谭静不可能是自杀!——谭静上月在该院做整形手术,拟赴韩发展》。文章以医生和护士的口吻回忆了谭静在今年3月前后7次到该整形医院做整形美容和咨询的过程。如“据谭静的主诊医生刘医生介绍,3月18日,谭静第一次来到医院,预约了第二天的腹部抽脂手术。3月19日,谭静在一名韩国男子的陪同下,完成了抽脂手术。3月20日,谭静对抽脂手术很满意,在妈妈的陪同下来咨询下颌角整形事宜,并设计了脸型。”
“人都不在了还拿来做广告!”
今年6月,谭静的母亲张志英无意中看到了报纸上的广告。一直沉浸在失去女儿痛苦中的她顿时怒不可遏:“人都不在了,还被拿出来做广告!”遂以门诊部侵犯女儿的肖像权和隐私权为由,将其告上了越秀区人民法院。要求门诊部赔偿侵权损失5万元,撤下网站的广告并在刊登广告的广州某报登文道歉。
庭审两大冲突
用照片是否有谭静授权?
此案昨日在越秀区法院开庭审理。因涉及到个人隐私,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谭静母亲由于身体不适在老家休养,并未参加庭审。博美门诊部在庭审中不同意原告方的诉求。其认为登在博美网上的文章不是广告,而是对一个事实的陈述。对于广州某报上的文章,博美虽然承认是广告,但称事前已获得了谭静的授权。
为了证明这一说法,被告方律师出示了一份有谭静签名的《手术术前告知暨知情同意书》,其中有一条写着“同意医院无偿使用手术照片,用于医学刊物、学术论文等方面”。对此,原告方不认可签名的真实性。“仅仅是画了几条线,完全看不出是‘谭静’两个字。”
做广告是否影响谭静声誉?
被告方律师还表示门诊部发布美容广告对谭静没有任何的实际损失。“当时盛传谭静是自杀身亡,我们的广告在谣言满天飞的时候发布,起到了以正视听的作用”。对此,原告方律师表示,做手术属于个人隐私,医院公布出来就是侵犯患者的隐私权。而将谭静做整容手术的隐私公布出来,会让人们以为谭静的美是人造出来的,对谭静具有实际的损害,也伤害了谭静母亲的感情。
庭审结束后,双方进入了调解阶段。
谭静之死
今年4月6日早上7时,广州东风广场内的清洁公司萧姓女工发现了悬挂在该楼横梁上的一具女尸。调查显示死者名谭静,生前在广州某模特经纪公司任职。系从东风广场某幢30楼的卫生间窗口坠落,尸检发现死者血液酒精浓度极高。警方后来排除了他杀可能。
谭静简介
谭静出生于1985年2月21日,身高166厘米,特长为唱歌、游泳、演戏。其毕业于亚视演艺职业学院,曾拍摄过《雄心密令》《心不再遥远》等连续剧,拍摄过电影《双面伊人》《女友爱撒野》《PTU女警》《功夫王》等,为移动、索芙特等拍过广告,也曾在韩国拍过大量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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