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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莎出庭上诉斯琴格日乐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5日13:42  城市快报

  见习记者 徐星

  自女艺人金莎(金莎出庭上诉斯琴格日乐 听歌 blog)在今年2月于个人博客上公开指责斯琴格日乐(金莎出庭上诉斯琴格日乐 听歌 blog)心理有问题,并称其“泼妇”后,二人的矛盾便不断激化。斯琴格日乐于3月将金莎告上法庭,而金莎在一审宣判后于近日向北京市第二中院提起上诉。

  一直以清纯玉女形象示人的金莎,在2008年2月28日的博客中发表了一篇名为《当女歌手变成泼妇》的文章,称歌手斯琴格日乐在某节目录制完后,因不能容忍同坐一车的金莎下车与歌迷合影而对其破口大骂,还砸出一个车垫。斯琴格日乐的经纪人则认为事情的前因后果在金莎的文章中没有得到完全的体现。据她描述,那天的节目录制完成后已经快12点了,劳累一天的大家等了半个多小时后才见到金莎,但她并未有一句道歉的话语,随后刚上车的金莎又要下去与歌迷合影, 性格豪放直爽的斯琴格日乐终于忍无可忍,对她发了脾气。同年3月2日,金莎又发表了一篇博文——《出阴招是一种艺术》,指责斯琴格日乐早前通过经纪人对媒体做出的回应不诚实,并爆料称斯琴格日乐不仅对自己进行人身攻击,还以粗口谩骂过孙悦(金莎出庭上诉斯琴格日乐 听歌 blog)金海心(金莎出庭上诉斯琴格日乐 听歌 blog)等歌手。3月3日,斯琴格日乐再次通过经纪人发表声明,表示对金莎言论不排除使用法律手段。终于,在3月12日斯琴格日乐委托律师前往北京东城区法院,起诉金莎诽谤,要求金莎删除博客文章、公开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30万元。

  斯琴格日乐的代理律师在一审时向法庭出示了包括金莎博文在内的六项证据,证实她已经对斯琴格日乐造成了侮辱,并侵犯其名誉权。6月18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对斯琴格日乐起诉金莎名誉权案进行了一审宣判。法官认为,金莎在其博客中发表的文章对斯琴格日乐公然辱骂,侵犯了斯琴格日乐的名誉权,判令金莎删除相关内容并赔礼道歉,并判决被告金莎给付原告斯琴格日乐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一万元。

  被告金莎的代理人不能接受判决结果,随即上诉到北京市第二中院,并向法院提出了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的请求。二中院在10月12日审理此案时,金莎与其代理人出庭诉讼,并请来两名证人来到法庭以证实自己在博客的言论属实。斯琴格日乐代理人则建议法官不要轻信对方证词,维持一审结果。法庭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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