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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祖德发律师函要求广电总局道歉并赔偿一万元

  本报讯(记者 刘青青)针对广电总局的“封杀令”,昨日中午,宋祖德在博客中贴出了一封律师函,律师函中写道:“任谦先生以官方的身份,在公众之下指责宋祖德先生是在胡说八道,不自珍自爱,是害群之马。很显然侮辱了宋祖德先生的人品,侵犯了宋祖德先生的名誉。”该律师要求任谦代表广电总局及其本人在下周一前通过媒体向宋祖德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1万元,否则将寻求法律手段解决。不过,广电总局如何处理此事,记者将电话拨了个遍,却集体封口拒绝回应此事。 

  昨日下午,记者拨通宋祖德的手机,电话那头的他依然语气激动:“我已经向他们发去了律师函,要求他们三天之内公开道歉,不然我就把他们告上法庭。”宋祖德表示自己是清白的,广电总局当着这么多制片人的面公开诽谤自己,就是违法:“如果是谢晋的家人告我,那还说得通,你凭什么来说我?我不怕民告官,我很多年前就告过民政局,这几年来也打了100多场官司。他们根本不敢封杀我,如果真的封杀我,我就到国外去开新闻发布会。”对于这场官司,宋祖德表示,律师透露有90%的胜算。而对于自己是否诽谤了谢晋?他一口否认:“我没有诽谤他,我写的都是事实,我有书面和录音证据,也已经进行了公正,我不怕打官司。”

  宋祖德如此坚决,并已将律师函发往国家广电总局,就此,记者也连线国家广电总局,拨通了广电局传媒宣传管理司的电话,不过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却急忙将电话“转移”出去,让记者联系新闻发言办公厅,但电话打过去却始终无人接听。最后,记者又联系上宣传管理司,在听明记者的来意后,对方以“不接受记者采访”为由,迅速挂断了电话。昨日,记者就此也咨询了四方达律师事务所的陈宏律师。他认为,广电总局首先不会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无端对宋祖德加以指责,不过,宋祖德认为广电总局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他也有权利进行上诉。不过如果宋祖德提起诉讼,法院一旦受理后会先判断宋祖德之前发表言论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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