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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案续:何庆魁未完全退款(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20日15:02  法制日报
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案续:何庆魁未完全退款(图)

何庆魁(资料图片)

  近日有消息称,何庆魁再次被央视春晚(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案续:何庆魁未完全退款(图))剧组看中,已受邀给春晚当高参。何庆魁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证实了此事,并透露自己现在的任务就是为春晚语言类节目把关。

  “万里大造林”案于10月27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后,本报视点版曾以“万里大造林骗局为何至今还有人深信不疑”为题,作了深入报道。今日,内蒙古自治区处置万里大造林案件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约见本报记者,就“万里大造林”案中何庆魁的退款等问题向记者作了详细介绍。这位负责人称:何庆魁的事还没有完。

  案发前何庆魁曾参与策划虚假宣传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2003年11月30日,何庆魁、高秀敏与陈相贵签订了一份“合作开发百万公顷大造林工程”的合同书,合同书中约定:乙方(何庆魁、高秀敏)以无形资产入股与甲方共同开发“百万公顷大造林工程”,参与甲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拥有甲方财务核算利润20%的所有权。公司的整个销售方案须征得乙方同意,并按公司生产和销售计划月报表给乙方。何庆魁、高秀敏则负责对甲方生产及经营活动进行整体宣传,并负责宣传演职人员的组织。

  这位负责人说,事实上,“万里大造林”案案发以前,作为公司副董事长的何庆魁确实亲自参与、策划了万里大造林公司的虚假宣传,并利用他们的名人效应诱使大量客户上当受骗。在《中国万里大造林集团的发展史》一书中,何庆魁也自称是“公司的副董事长和长春人”。而不少东北客户正是冲着何庆魁“名人”、“家乡人”、“副董事长”的多重身份放心入彀。

  案发后第一个出面为陈相贵鸣冤叫屈

  这位负责人说,万里大造林案发后,何庆魁又是第一个出面为陈相贵鸣冤叫屈。他于2007年8月30日抛出了《何庆魁致万里大造林员工及客户的一封公开信》,信中称:“相信陈相贵董事长、刘艳英总经理带领公司走过的是一条利国利民的阳光大道”、“坚信我们企业是合法经营”。信的末尾还说:“相贵、艳英,哥惦记你们,更心疼你们,希望你们把心态摆正,积极配合调查,家里事有我你放心。”

  曾写下退还案款保证书却未完全兑现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2008年上半年,警方开始向何庆魁追缴案款。起初,何庆魁并不配合。3月30日,内蒙古警方首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披露了何庆魁为了保住自身既得利益,继续和涉嫌犯罪公司捆在一起拒不退款的事实。

  对此,何庆魁的第一反应十分强烈。何庆魁的儿子何树成告诉媒体:“这个事情给了我们很大的压力,这是一种直接的影响,它影响了我父亲的形象。我们没有做非法的事情,我们拿到的只是应该取得的生活费。像网上说我父亲从中牟取20%的利益,那是绝对没有的事情,我们要走法律程序。父亲已在北京请了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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