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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位文体人才加入外国籍 明星“出走”为哪般?(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20日20:43  人民网-《人民日报》
多位文体人才加入外国籍明星“出走”为哪般?(2)

近年来通过“优才计划”移居香港的部分名人。CFP供图

  “我们没法只允许成龙好莱坞成名,不允许巩俐在新加坡落户。”清华大学社会学系博士陈振华表示,从客观效果看,华裔明星为中国文化的对外宣传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在好莱坞闯荡多年的李连杰让世界见识了中国功夫;瑞士籍演员斯琴高娃将“慈禧太后”、“党员二愣妈”等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中国人物展现给世界观众;巩俐频频担任国际知名电影节评委,也是中国电影界的荣耀……

  社会学者周孝正说,虽然明星被公众赋予一定的角色地位和期待,但明星也是普通人,也要面对生活或事业上各种各样的事情,比如:异国婚姻、子女教育、事业发展、福利待遇等,都可能成为他们移民的原因。“只要不违法违规,他们有权做出符合自身利益的选择。对待这种事情,人们应该持理性平和的心态。”

  专家认为,文化认同比国籍认同更具有代表性。大部分华裔明星要么将演艺根基扎根于中国,要么在国外拓展带有中国本土文化的表演艺术。很多人移民境外,但改不了中国文化的根基。

  (综合本报记者杨暄及新华社记者万一、周宁报道)

  香港“优才计划”(延伸阅读)

  为了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到香港工作,特区政府于2006年6月28日开始推行“优秀人才计划”。

  这项计划分为“综合计分制”及“成就计分制”两种。“综合计分制”按照申请人的年龄、财政要求、良好品格、语文能力、基本学历5项条件打分,最高分为165分。

  “成就计分制”则是为“具备超凡才能或技术并拥有杰出成就的个别人士”提供的另一套申请定居香港的计分制度,该计分制以申请人的成就为评核基准,须符合以下两项要求中的一项:一是申请人曾获得杰出成就奖(例如奥运奖牌、诺贝尔奖、国家/国际奖项);二是申请人可以证明其工作得到同业肯定,或对其界别的发展有重大贡献(例如获业内颁发的终身成就奖)。

  “优才计划”实行两年多来,已经吸引了世界各地上千人投递申请,300多人获得批准,其中包括多位内地演艺明星和体育明星,也有少量专家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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