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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代言不知情不负刑责 提醒名人做广告要谨慎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8日02:56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李静睿)昨日上午,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张涛做客人民网时表示,名人在代言非法集资和非法传销案件中,如不知情将不负刑事责任。

  他表示,公安部注意到最近在查处亿霖木业案中,葛优给广大公众进行道歉而且退还广告费的行为,张涛同时提醒名人们今后在做广告时要谨慎行事,避免被一些犯罪分子利用。

  

集资建房存在巨大风险

  张涛还指出,目前地方出现的一些民间集资建房并不属于非法集资犯罪,因为非法集资重要目的是为了赚钱,而民间建房和借贷实际上是为了排忧解难。但他同时提醒,集资建房存在巨大风险,一方面是因建房环节较多、周期较长,房屋能不能最终建成是有风险的;另一方面由于集资建房不是一个小数目,资金由谁来控制,操作起来也是一个难题。

  非法集资案有增加趋势

  张涛称,目前非法集资案有增加趋势,仅今年上半年公安机关已破获这类案件900多起,涉案金额70多亿元,比去年同期有较大增幅。

  今年9月3日、4日湖南吉首发生的群体性上访堵路事件已被公安部定性为非法集资活动。张涛表示,吉首事件犯罪嫌疑人已被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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