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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中天:“新作如果有错字 我还道歉”(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31日02:52  新闻晨报
易中天:“新作如果有错字我还道歉”(图)
易中天 小七现场图片

  □晨报记者 徐 颖

  携新作《先秦诸子百家争鸣》来沪陪读者迎接新年的易中天(blog)昨日心情大爽——重庆一读者状告易中天《品三国(上)》错别字案终于结案了。

  易中天兴奋地告诉记者,他刚刚得到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发来的消息,最后判决结果为:易中天不是该案的“适格被告”,并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对于“适格被告”这一法律术语,易中天用了一个形象的比喻:“三鹿奶粉出了问题,你该告谁?只能告三鹿,不能告奶农,更不能告奶牛。也就是说,对方告错了。 ”

  读者因《品三国(上)》错字告易中天欺诈

  “他告我,是告错对象了”

  1月,重庆读者况力彬以《品三国(上)》中错别字超标、涉嫌消费欺诈为由,将重庆新华书店集团公司、上海文艺出版社和易中天一起告上了法庭。这起历时大半年的官司,以法院裁定易中天并非本案的“适格被告”结案。

  易中天称,明确他不是本案的“适格被告”,这一点十分重要,“这就是司法中极其重要的程序公正。一旦牵涉到法律问题,就必须严格按照程序来走,其中一条,就是被告是否适格。不适格,就要驳回。”

  熟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易中天解释道,如果《品三国》确系“不合格产品”,又对读者造成了人身或财产损害,原告也只能告书店和出版社,所以法院明确裁定,本案“适格被告为重庆新华书店集团公司和上海文艺出版社”,“比方说三鹿奶粉出了问题,你该告谁?只能告三鹿,不能告奶农,更不能告奶牛。就算那‘蛋白精’是奶农加的,你也只能先告三鹿,然后再由三鹿来告奶农。同样,如果《品三国》是不合格图书,你也只能先告出版社,然后再由出版社来告我。”

  至于原告在诉讼中提出的《品三国(上)》错别字超标一条,易中天告诉记者,法院委托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对该书的编校质量进行审核,专家认定的差错为8条,差错率按初版本计算为万分之零点三一,按重印版本计算为万分之零点一九,属合格产品。

    新作《先秦诸子百家争鸣》仍有错字 :“只要批评属实,我还道歉”

  官司的了结让易中天长舒一口气,但当记者问他是否会感谢况力彬给他指出的差错时,易中天表示,自己会感谢读者况力彬,但不会感谢原告况力彬,“任何读者给我指出差错,我都会表示感谢,但我不赞成大家滥用诉权”。

  对于书中出现的差错,易中天早就提出了“应对批评三原则”,其中第一条就是“发现硬伤,立即改正”,“《品三国》(上)出版过修订本,就是为了改正错误。我在博客里,也就《品三国》的错误向读者道歉。今后,如果还有读者发现了新的错误,只要属实,我还认错,还道歉”。

  尽管易中天对待差错满心真诚,遗憾的是,易中天在拿到新书《先秦诸子百家争鸣》时,还是在最后一页上发现了一个错别字——墨子变成了墨户。这个差错让易中天感到莫名其妙,“我是打全拼的,墨子一词是个固定词组,不可能会错。不知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欢迎读者继续批评的同时,易中天也希望读者宽容一些,“没有谁喜欢犯错误,也没有谁故意要犯错误。对待无心的失误,还是宽容一点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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