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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日,中国法院网发布消息称,对于歌手李丹阳为股东的中广视文化传播公司因欠款被告上法庭一案,目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已宣判,要在15日内返还原告王先生欠款一万七千七百元。
去年就有媒体报道称,2007年4月29日,王先生称给中广视公司代购了机票,但一直未收到票款17700元,遂起诉要公司以及股东张先生、李丹阳与经办人员共同返还欠款。
昨日记者致电李丹阳,电话那边的她情绪激动:“我从来都没有开过公司,我不知道是什么无聊的人在拿我说事儿,还没完没了。”李丹阳称,法院的人从来也没找过她,“你说真关我事儿,法院能不找我吗?”李丹阳称,这是有人在无中生有。
记者 康延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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