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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小刚代言房产成被告案再起波澜:业主上诉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03日10:39  中国法院网

  中国法院网讯 因认为广告代言对自己构成侵权,张某将冯小刚告上法庭。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起上诉案。

  张某起诉至一审法院诉称,其因见到冯小刚代言的月亮河城堡房地产项目后,出于对冯小刚的信任,花165万余元购买了上述房地产项目的房屋,但实际入住后,发现房屋及配套设施存在质量问题,致使自己与家人无法入住。张某认为,因冯小刚对所代言的房地产广告进行了虚假宣传,误导其购买房屋。故要求冯小刚赔偿8万元并赔礼道歉。

  一审法院经审理作出驳回张先生诉讼请求判决后,张先生不服,以冯小刚作为明星代言广告,未对所代言的房地产项目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在该项目存在严重质量瑕疵的情况下仍为其代言,并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给自己造成了巨额的财产损失及精神痛苦为由上诉至二中院。

  现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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