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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明星代言虚假广告可能倾家荡产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17日09:59  武汉晚报

  本报讯 针对两会上引起热议的“明星代言虚假食品广告要担连带责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食品安全法》起草相关负责人李援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首次明确回应,“按照新规定,明星如果代言虚假食品广告,可能因此赔得倾家荡产。”

  李援解释说,如果明星按照《广告法》的要求履行了所有的法定义务,但是产品还是出现问题还是应该承担“连带责任”。“面对消费者,形象代言人的连带责任和食品经营者是同等责任,同等责任意味着以你的所有的财产作为赔偿,这个责任是很重的。”

  《食品安全法》新增的“明星连带责任”规定,《广告法》中还并没有明确,不过李援向记者透露,《广告法》的修订已经列入日程,将来《广告法》的修改要与此相衔接。(小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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