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星雨》主演、内地版F4之一的张翰近日传出曾因逃避处罚拖伤交警的消息。昨日张翰在自己的博客中发表了道歉声明。
2007年3月的一天,张翰驾车行驶在北京建国门桥下时,因涉嫌违章被执勤交警拦下盘查,但张翰不顾其阻拦,强行驾车离开,将执法交警在地上拖了100多米,直到四五辆社会车辆并排将车圈起来,张翰才被迫停车。执法交警随后被送往医院,经确诊为手臂骨折。受伤交警没有起诉,家境殷实的张翰支付了一笔巨额赔偿金后,此案便了结。后来张翰将原名“张汉”改成现在的“张翰”。
在这篇题目为《悔》的博文中,张翰对自己犯下的错误表示了深切的歉意,用“折磨”等词语表达了自己内心的感受,“我想对当年被无辜伤害到的人说声对不起,对所有关注我的人说声对不起。”本报记者 罗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