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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振宇痛斥前老板“三宗罪”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27日17:44  武汉晨报

  晨报讯(记者徐迅)凭《爱上你这样的女人》、《不要再伤害我》等歌曲走红的歌手张振宇,昨日来到他成名的城市武汉,接受记者采访时,张振宇自曝已与东家飞乐唱片解约,已成立了自己的公司。

  张振宇在走红之前,在武汉演出了很多年,“我是从武汉一步步走出去的,对这里有感情,这次回来非常开心。”但他谈到自己与老东家飞乐唱片的解约,就没有那么开心了。“不光是我,杨臣刚、西域刀郎,飞乐旗下歌手都集体解约了。”究其原因,张振宇直白地曝出飞乐唱片的“三宗罪”:“老板不懂音乐,他只追求商业,在做音乐上投入很节省,成本压得很低,7天就可以做出一张唱片;我的《不要再伤害我》,彩铃排在前两位,但是分到的钱很少,杨臣刚的《老鼠爱大米》一分钱也没分到。我自己垫了40万出了唱片《长恨歌》,结果只报销10万;老板特能吹,说是签了林心如、张娜拉,其实她们只是唱片在那发行,我是东北人,特实诚,我看不惯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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