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天津市一市民购买了一款由陈道明代言的普莱达手机后,认为该款手机是假冒产品,于是将销售该手机的商场、深圳市普莱达通讯有限公司、陈道明告上法庭,请求判令商场退回其货款790元,并赔偿其10倍货款,即7900元,同时判令商场承担检测费用260元,而普莱达公司和陈道明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前天,该案已在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立案。
董某表示,陈道明作为明星,代言假手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而被告某商场作为规模较大的零售商场,却销售假冒产品,可见其管理并不严格。为了促使商场规范其经营行为,并让明星们好好对待代言,特此提起诉讼。 ( 张家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