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广电总局对于“绯闻明星”再下禁播令——严禁炒作名人丑闻、绯闻、劣迹。广电总局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有的电视台把“阿娇复出一周年”当作事件来炒作,是不被准许的。
昨日,广电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总局对炒作“绯闻明星”一直是反对的,这次不过是重申了此项通知,缘由正是因为有的电视台对阿娇“复出一周年”进行大幅度采访。虽然阿娇也说自己是无辜的,但她和刘嘉玲不同,刘嘉玲是被人强迫拍摄的,阿娇是主动拍摄的。这说明她的个人生活不检点,作为公众名人,她没有用道德约束自己,“阿娇的正常资讯报道是可以的,但有的媒体甚至做了上下集的节目,这是没必要的。”
这是否意味“问题明星”被集体封杀?该负责人表示,总局对于这些明星参加各类活动会进行“低调处理”,不会突出“问题明星”,比如汤唯出席香港金像奖,转播中就不会有她的镜头,“这种一脱成名的事情是不值得鼓励的。”
《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