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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回应禁播令:禁炒丑闻不是封杀明星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30日10:45  华商网-华商报

  日前,国家广电总局对于“绯闻明星”再下禁播令,严禁炒作名人丑闻绯闻。广电总局相关负责人同时表示总局并没有要封杀这些明星,只是严禁媒体炒作。

  28日,广电总局相关负责人在记者采访时表示,实际上总局对于炒作“绯闻明星”一直是反对的,这次不过是重申了此项通知。该负责人表示,总局重新强调此通知的缘由正是因为,有的电视台对阿娇“复出一周年”进行了大幅度的采访。

  该负责人指出,虽然阿娇也说自己是无辜的,是被别人曝光的照片,但她和刘嘉玲还不同,刘嘉玲是被人偷拍的,阿娇则是自己主动拍摄的照片,“对阿娇的正常资讯报道是可以的,但有的媒体甚至做了上下集的节目,这是没必要的。”

  广电总局的此项通知一出,是否意味着对于“问题明星”的集体封杀?对此,该负责人表示,总局并没有要封杀这些明星,只是严禁媒体炒作。 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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