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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庆照片被用于广告 向整形医院索赔百万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17日04:21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颜斐)因自己的照片被擅自用在医疗美容广告中,演员刘晓庆以名誉权、肖像权被侵犯为由,将长春市蓝梦集团实业有限公司、长春晚报有限公司等单位一并推上法庭,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赔偿金100万元。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已受理此案。

  刘晓庆起诉称,《长春晚报》今年4月7日第6版及4月9日第28版娱乐版中,刊登着一则蓝梦国际医疗整形医院的医疗美容广告,并配有其照片,而该美容机构的行为并未经她本人允许。该则广告严重降低了其作为演员的社会评价,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她的名誉权和肖像权。此外,该医疗机构的宣传行为严重违反了广告法,误导消费者,也给刘晓庆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刘晓庆认为,蓝梦国际医疗整形医院通过利用演员的名人效应,为其赚取更多的经济财富,侵犯其肖像权的主观恶意明显,应该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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