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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杰不认"逃逃"罪名 其律师向警方提申请复核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08日09:40  华商晨报

  周杰律师就交管部门出具的车祸责任认定书提出复核申请,否认肇事逃逸,称“的哥应负全责”。

  6日,是周杰就北京市交管部门作出的车祸责任认定提出复核申请的最后时限。

  7月1日,北京市交管部门就发生在6月2日的“周杰驾车撞翻出租车”事件作出了责任认定:周杰因超速和弃车逃逸,在这起车祸中负主要责任。并表示,若当事人对事故认定有异议,可在3个工作日(周末除外)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6日上午,赶在提出申请的最后时限,周杰的代理律师向市交管局提交了复核申请,对责任认定书提出的18项异议和写在责任认定书末尾的“错错错”都表明了周杰的态度。

  律师态度:

  周杰没逃逸,的哥错最大

  据悉,周杰方面在交管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上作了很多标注,多是对“事故发生时间”、“出租车司机高某是否采取刹车措施”、“周杰弃车离开现场的性质”等基本事实提出的异议,共有18项之多,在责任认定书的末尾更连写“错错错”,以此表明立场。

  周杰的代理律师认为,事故发生后,周杰查看并询问了对方车内伤者情况,同时迅速报警表明了身份,并在事故现场等候了近20分钟,直到救护车到达,这说明他不存在逃避民事责任的可能;鉴于倾覆车辆内人员受伤情况不明,随意施救可能造成更大伤害,因此,交由专业抢救人员处理伤员才是合理判断;另外,周杰没有对现场进行破坏或毁灭证据,警方在事后进行的调查结果也证明周杰没有饮酒,因而,其离开现场不存在逃避行政责任的可能,也不构成逃逸。

  对于事故的责任划分,周杰代理律师认为:“从材料上看,发生紧急情况时,出租车没有采取任何制动避险措施,而周杰在事故发生时采取了制动措施,此前的事故认定书对此已经予以确认。因此,出租车司机存在多处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行为,属于严重过错行为,应该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记者追访:

  事故发生后为何离开?

  6月2日事故发生后,周杰一度离开了现场,后来接受调查时,他表示自己到医院就医了。1日,交管部门公布事故责任时提到,周杰在事发后并未前往医院,而是回家了,直到次日中午才赶往医院。

  记者了解到,交通法规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若当事人因受伤需自行离开现场前往医院就医,应通知交管部门自己的就医地址,以便交管部门对事故展开调查。

  6日,记者就此事采访周杰律师,对方表示,他的意见均在申请复核的材料中,其余的无法作回应,周杰的经纪人对此事也没有作出任何解释说明。

  伤者回应:

  坚持让周杰当面道歉

  6日,在车祸中受伤的乘客小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并不准备在接下来提出复核,只是坚持要求周杰来当面道歉。

  记者随后从北京市交管局了解到,复核结果将在未来5个工作日之内出炉。

  综合《京华时报》《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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