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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杰反告出租车公司 索赔20万拒绝道歉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3日09:00  华商晨报

  称出租车转弯未让直行违法

  索赔20万拒绝道歉

  “周杰驾大奔撞翻出租车”事件又有新进展。

  21日,周杰的两名代理律师代表周杰向北京朝阳区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要求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赔偿周杰因车辆严重损毁的经济损失20万元。朝阳区法院受理了此案。

  在起诉状上周杰认为,自己驾驶的奔驰车在事故发生前是正常直行,出租车是转弯行驶,出租车司机违反相关法规的规定,没有礼让周杰优先通行,没有停车瞭望,在事故发生时没有采取避险措施,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造成周杰车辆严重损毁,给周杰带来重大经济损失。因出租车司机是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的员工,所以新月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周杰要求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赔偿他经济损失20万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今年6月2日凌晨,周杰驾驶无牌奔驰车与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的哥高某驾驶的出租车相撞。7月1日,交管部门认定:周杰因超速和弃车逃逸,负事故主要责任。7月6日,周杰代理律师曾申请复核,认为周杰无责或者应该负次要责任。

  记者21日联系上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他表示:“既然他们起诉了,我们就应诉,等待结果吧。”

  对于伤者希望周杰道歉,代理律师表示,事发后周杰报了警,也等候过交管部门和救护人员,他已经完成了他的义务,对这次事故没有责任,所以无法道歉。据《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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