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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杰被判5日行政拘留 暂缓执行(图)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8日13:54  新京报
周杰被判5日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图)

周杰

  新京报即时报道(记者 王姝)北京市交管局昨日消息,演员周杰上月2日所涉的高碑店北路交通事故,朝阳交通支队已做出处罚,超速、逃逸等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罚后,周杰被处以五日行政拘留;扣21分;罚款2200元;扣留驾驶证。

  26日晚7时,周杰曾到朝阳交通支队接受处罚,对于“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他表示将向朝阳区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同时向朝阳交通支队递交了《暂缓执行行政处罚申请书》。

  目前,周杰“5日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申请,已被交管部门接受,但另三类处罚即扣21分、罚款2200元、扣留驾驶证,仍将依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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