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了解,周杰已于7月26日到朝阳交通支队接受处罚,但对认定其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处罚决定不服,向朝阳交通支队递交了《暂缓执行行政处罚申请书》,朝阳交通支队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作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决定。
朝阳交通支队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周杰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200元罚款、记6分的处罚;对周杰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200元罚款处罚,对违法行为记3分;对于周杰的处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合并执行的规定,所以,交管部门对周杰的最终处罚为合并执行罚款2200元,行政拘留5日,违法行为共记21分。由于周杰的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已达到12分,交管部门依法扣留了周杰的驾驶证。
处罚决定书送达后,周杰当即表示:对朝阳交通支队认定其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并给予罚款1800元、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不服,拟向朝阳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同时,周杰向朝阳交通支队递交了《暂缓执行行政处罚申请书》,要求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并依法办理了相关法律手续。 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