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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晋夫人状告宋祖德名誉权案周四在沪开庭(图)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4日09:17  天天新报

  新报讯 记者昨天从上海法院网上看到,已故著名导演谢晋的夫人徐大雯状告宋祖德、刘信达名誉侵权纠纷将于8月6日上午在上海市静安区法院公开开庭。徐大雯的代理律师富敏荣表示,他们已经收到了静安法院发出的开庭传票。

  本纠纷的起因是, 谢晋导演辞世次日,宋祖德在其博客上撰文《千万别学谢晋这样死!》,文中称:刘信达因与上虞电视台有约,于2008年10月17日入住上虞某宾馆,发现谢晋导演就住在其隔壁。18日凌晨两点左右,刘信达称听见谢晋房间传来声响,臆断谢晋“一夜风流”导致“猝死”;4天后,他不顾网友们对其胡言乱语的斥责,又称谢晋曾与刘晓庆“师生恋”;10月28日,刘信达在其博客中撰文称愿为该“真相”出庭作证并提供物证。

  法院驳回被告管辖权异议

  谢晋夫人徐大雯得知两人的不当言论后,于今年2月向上海市静安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停止侵害并撤消在相关网络上的侵权文章,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精神损失和诉讼费用合计50万元。

  3月11日,宋祖德和刘信达向静安区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本纠纷始于互联网,侵权行为的实施地和结果发生地都无法确定,因此只能由被告住所地法院来审理,要求移送案件到宋所在的广州荔湾或刘所在的上海长宁区法院进行审理。3月24日,静安区法院驳回了他们的管辖权异议,两人上诉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被该法院在4月20日驳回。

  充分证据证明宋祖德胡说

  原告律师曾对记者表示,以往有些名人状告宋祖德名誉侵权而败诉,多是因为在举证方面存在不足,为此,这次诉讼在调查取证方面下了很多功夫。

  据介绍,本次原告的起诉书长达五千多字,出示证据有35 份计470余页,涉及公证书13 份,还有一些录音、录像、照片、光盘等证据,足以证明被告信誓旦旦的“亲眼所见”纯属胡说 。比如,根据酒店入住登记表明,当天谢导房间两旁分别住着来自温州的公务员和在一位生意人,酒店当日并无“刘信达”的住宿记录。同时,上虞市广播电视总台证明,该台员工中没有人认识刘信达,也不存在与他商谈业务的情况。该酒店的楼道监控录像显示,在21时酒店服务员帮助谢晋关闭脚灯离开后,直到次日早晨发现谢晋去世,再也没有人员出入谢晋所住的房间。记者|卢晓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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