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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晋“名誉案”开庭 遗孀怒斥宋祖德“鞭尸”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13日07:59  南方日报

  本报讯昨日,广受关注的中国电影大师谢晋“名誉案”在上海静安法院公开审理。谢晋遗孀徐大雯以及被告宋祖德、刘信达均未出席。2008年10月,谢晋在浙江上虞参加母校百年校庆活动时因心源性心脏病猝死于所下榻的宾馆。此后,宋祖德与刘信达多次在博客上撰文,大谈谢晋死因及其与演员刘晓庆的关系,为此谢晋遗孀徐大雯决定诉诸法律。

  昨日在法庭上,双方律师唇枪舌剑的焦点集中于涉案博客的来源以及两被告是否上传这些文章;博客文章是否带来损害后果。原告认为,宋祖德无中生有的污蔑,极大损害了谢晋一生清白,形同“鞭尸”,更给家人带来精神创伤。据知,徐大雯曾因此一度以泪洗面,不愿见人。因此,原告要求法庭判令两被告立刻停止侵权,澄清事实真相并致歉,并索赔50万元人民币。原告律师出示了相关文字证明、法庭当庭播放了媒体采访宋祖德过程的录音资料以及证人出庭作证。

  开庭之前曾信誓旦旦表示一定出庭应诉的宋祖德并未出现在庭审现场。其代理律师辩称,这些博客文章均不是两名被告所写,因此两人不应承担侵权责任。被告方律师更声称,原告所提供的文字、音像资料均有严重瑕疵,不能证明宋祖德和刘信达写过、上传这些博客,或接受过媒体采访。宋祖德代理律师称,IP地址可以共用,亦可能被盗用,宋祖德个人博客网页曾数次被黑客入侵,博文可能遭到篡改,不能说明博文为被告所写并上传,录音资料也不能证明声音是被告发出。

  庭审最后,原告律师出示了由其助理从内蒙古海拉尔带回的刘晓庆的声明。她在声明中表示,谢晋导演是她的恩师,宋祖德等人对其与谢晋导演关系的污蔑纯属无中生有。她声明将保留今后起诉宋祖德等人的权利。此案法庭将择日宣判。钟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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